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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步外贸论坛)
业务不好做,再把客户给丢了,就……
第一:有我们有香港公司,在内地工厂采购,工厂委托外贸公司完成出口退税工作,而货运是我们自己找的货代(第一次接触)。然后货又发给国外客户。
第二:我们和工厂签订合同,当然以香港公司的名义,我们打款给工厂制定的外贸公司,发货前我们委托货代提货。
第三:很关键,工厂不同意货代把提单直接给我们,可以理解,因为还没有付余款,后来外贸公司,货代和我们达成协议,提单可以放在货代那里,等工厂指定的外贸公司收到余款后通知货代释放提单给我们。完成交易了。
附
1:我们给货代的委托书上都是实际资料,提单上的发货人是我们香港公司,收货人国外客户。
2:外贸公司的报关工作是有货代搞定的,退税部分是不是他们一并给外贸公司搞定就不知道了。
这样已经做了有几单了,但始终有个疑惑没有解开,望各位指教,大家一起来讨论。
疑惑一:外贸公司提供的报关单以及委托书上填写的收获人信息是我们香港公司还是国外客户?如果是国外客户就说明货代给外贸公司提供了客户信息。
疑惑二:报关单上的收货人信息如果不是国外客户,是我们香港公司,那么国外客户到时提货时如何清关?或者说报关单上的收获人信息不对是否影响客户提供?
疑惑三:外贸公司核销时,出具的外汇入帐单是我们香港公司打的,而且报关单上有一项要填写核销单号码,这样是否会矛盾,因为外汇核销单上的公司(香港公司)和报关单上的收货人(国外客户)不一样。
上面的操作是否会造成客户资料泄漏?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回避呢? 能否有更安全的办法保护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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