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贸易始于1951年。但很长一段时间内贸易规模很小,发展缓慢。进入90年代以来,中印双边贸易发展较快,贸易额以平均每年超过30%的速度递增。现在,印度已成为中国在南亚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1998年双边进出口总额为19.22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10.16亿美元,进口9.06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0%,8.9%和0.9%。
中国对印度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电产品,包括电视机、计算机及音响等的电子元件、机械设备等产品、焦炭及煤、生丝及纺织品、医药品、钢材、化工及染料中间体、耐火材料、轻工业品、及豆类等。中国自印度的主要进口商品有:铁矿砂、铬矿石、成品油、钢材、植物油、氧化铝、机电产品,钻石及宝石等。
随着近几年两国贸易的迅速发展,交易中的贸易纠纷也频频发生。希望中国的有关企业、贸易公司,特别是新开展对外贸易活动的企业在对印的贸易交易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证为主的世界上通行的习惯贸易做法。仔细、认真地审核并履行信用证。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严格按信用证条款执行,不给一些不法之徒以可趁之机。
二、不听信买主的花言巧语和种种理由,坚持不做付款方式为D/P即期、远期和D/A的交易。因为当地的市场在不断变化,进口政策也时有调整,一些进口商,特别是一些中小商业公司随时有可能以各种借口不履约。
俗话说:“货到地头死”。由于进口商掌握着主动权,近两年因以D/P、/D/A方式交易而造成经济损失的中国公司已有数家。一些不法进口商,货到后以种种理由不赎单提货,并以此要挟出口公司,无理强迫中国公司一再降价和改付款方式为D/A,以达到以极低的价格买到货物甚至完全侵吞货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