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报关单必须附2份商业发票。发票的内容应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货运的详细说明,包括特别标记、包裹号码、价值、原产地和生产国以及便于办理海关提货的其他说明。对进口的纺织品,诸如织物的型号、宽度和重量的特别说明必须包括在发票内。
2.原产地证书
产地证书必须由发货人签字,由得到承认的商会证明,
1份留作公证用,2份退回。产地证书必须在货物通关时在奥地利进口商手中,必须表有货物的标记、编号、重量和价值。
3.提单
通常发货人的姓名、收货人的姓名及地址、目的港、货物名称、运费和其他费用、全套提单的份数、正式的船运方收货的日期和签名等,提单必须与发票和包裹所列说明相符。空运货物须交空运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