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很多外资企业,乃至国内一些大型的工厂,由于资金上的运转考虑,以及设备的保养维修问题或是海关年审的困扰,对于投资机械设备的意愿,已渐渐在做转变了,对于机械业的生产厂家,不得不提早学习跟面对这样销售模式了。
从以前到现在,不管任何企业,想要购买一套设备,都必须自己准备一笔资金,来购买这套设备,若是这设备的价格很昂贵,那么被押在这设备上的资金将越多,虽然可以慢慢的靠生产来赚回这笔资金,但总是被积压着一笔钱短期无法动弹,若是购买的机器越多,那积压的周转金将越大。若是能够将买机器,变成跟租房子一样,缴一笔押金,然后每月按月缴租金,那这笔购买机器的资金就可以拿来灵活运用了,对于企业要做大做强,不可不谓如虎添翼呀!
对于这种租用机器的方式,在国外是非常普遍的,最主要有两种方式:
1.由生产厂家自己来承接。
2.由租赁公司承接。
第一种:生产设备的厂家,只要质量和资金够硬的话,做这种租赁的利润是非常高的,
通常租用期都是2年~3年,生产厂家可以把机器的售价以1.5倍~2.5倍的价格计算,按24期或36期方式,每月向租用人收取租金,跟分期付款一样,租用期间维修费和保养费都属于生产厂家负担,(非操作不当所引起的故障),租用期满后,租用人不愿续租,生产厂家收回机器,可另外以二手机器卖掉,售价又能卖2~5成的价格,利润不可谓不高呀!(对了!这种租用合同,租用人都必须提供不动产(房屋,土地证)让厂家到法院设定抵押,租用期间未能把机器完整保管,或整机被偷,被卖掉时,租用人必须一次性偿还机器的余款,否则厂家可申请拍卖所抵押的不动产。)
第二种是由要租用设备的企业,自行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设备,然后向租赁公司申请,再由租赁公司向生产厂家一次性买断这台设备,再交给租用人使用,每月由租用人向租赁公司缴交租金,设备所有权属于租赁公司的,但合同到期后,租用人若缴款正常无欠费情况,租赁公司便会将设备所有权还给租用人,换句话说,交租期满后,这机器便属于租用人的。这种情况,对双方都非常有利的!
上面这两种情况,已渐渐的在国内实行了,很多企业也都因此而走的更强更大了,对于生产机械设备的厂家而言,是一种不可不知的信息,
厂资和质量如果够硬时,承做租用合同,会比卖整机的利润,高了许多倍呀!而使用设备的企业,也得到一笔周转金可供运转,租和卖双方都蒙利。
以上为个人所遇过几个案子,参照国外的作法而汇整,希望各位先进前辈,不吝指导为谢!
来源: 通用机械论坛 作者: sentry 点此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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